一﹑比赛时间:
2016年1月16日
精英组、男子甲组、女子甲组、男子乙组、女子乙组、男子丙组、女子丙组:上午8:00开赛。
二﹑时限规定:
1﹑比赛时限:
(1)精英组,共进行7轮比赛,每方25分钟,每步棋加10秒,超时判负。
(2)男子甲组、女子甲组、男子乙组、女子乙组,各组均进行7轮比赛,双方共用时40分钟,未完对局,每方10分钟包干,超时判负。
(3)男子丙组、女子丙组分别进行5轮比赛,双方共用时40分钟,未完对局,每方10分钟包干,超时判负。
迟到时限:第一轮比赛开始后逾20分钟未到场者按弃权论,其他各轮比赛开始后逾10分钟未到场者按弃权论。
三、名次区分:
采用电脑计算名次。
1、积分编排制比赛,积分相同时,则依次比较布什霍尔兹制(对手分),布什霍尔兹制中间值,索伯分,胜局数。
2、获奖名次不并列,若破同分仍不能区分名次,则抽签决定。
四﹑特殊规定:
1、凡遇理论上公认的和棋局面,裁判长有权判和。提出三次重复局面或50回合和棋的一方,须有比赛记录,否则不予受理。
2、如果经审核要求判和的理由不成立,裁判员应给其对手增加3分钟的思考的时间,对局继续。提和方必须走出宣布要走的着法。
3、一方多子且形势占优,由于时间紧迫,可在到时前1—3分钟请求判和,经裁判长审定可以判和。
五、奖金分配:
由于本次比赛精英组报名参赛人数较多,故将精英组录取名次及奖金额调整如下:
第一名1500元、第二名1000元、第三名700元、第四—八名500元、第九—十六名300元、第十七—三十名200元、第三十一—四十八名100元。
六、关于申诉:
对于判决存在争议时在本轮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,须向仲裁委员会上交书面申诉材料一份,并缴纳申诉费500元,胜诉后退回。
七、赛场纪律:
1、尊重对手,尊重裁判,遵守规则。
2、保持赛场安静,进入赛场后要关闭手机及一切电子设备, 手机铃响判负。
3、比赛结束后,主动找裁判组登分,摆好棋子后退场。
4、赛场内禁止吸烟。
5、棋手不得在赛场围观和拆棋。
八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,解释权归赛会组委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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