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比赛办法
1、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。
2、比赛分男女幼儿组、男女7-8岁组、男女9-12岁组及精英组进行七轮积分编排制比赛,按男女和年龄分别计算个人成绩。
3、比赛采用国际棋联软件进行编排并计算成绩。
二、比赛用时
1、精英组:每方20分钟,每步加10秒。
2、其余组别双方共用40分钟,未结束的对局每方10分钟包干,超时判负。
3、每轮比赛棋手迟到15分钟按弃权处理(第一轮比赛适当延长)。
三、比赛日程安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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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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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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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幼儿组(21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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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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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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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7-8岁组(25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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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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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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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:30 第一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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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:00第四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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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:30 第一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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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:00第四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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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:30 第二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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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:00第五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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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:30 第二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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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:00第五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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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:30第三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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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:00第六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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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:30第三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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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:00第六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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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:00第七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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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:00第七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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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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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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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7-12岁、精英组(12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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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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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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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9-12(25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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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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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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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:30 第一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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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:00第四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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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:30 第一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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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:00第四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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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:30 第二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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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:00第五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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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:30 第二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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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:00第五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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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:30第三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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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:00第六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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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:30第三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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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:00第六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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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:00第七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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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:00第七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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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0、11、22、23日下午5:30发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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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特殊规定
1、一方多一子且形势占优,由于时间紧迫,可在到时前1—3分钟请求判和,经裁判长审定可以判和。
2、凡理论上公认的和棋局面,裁判长有权判和。
3、提出三次重复局面、50回合规则要求判和的一方,需有完整的对局记录,否则不予受理。
五、名次区分
1、个人名次按以下顺序区分:对手分、中间分、索伯分、胜局、抽签。
2、团体名次:取各队在大排行成绩最好的八名队员(精英组除外)的名次分相加,名次分小的队名次列前,若名次分相同,则依次比较最高个人名次、次高个人名次,直至区分。
六、关于申诉
若对裁判员判罚有异议需要申诉,由教练或领队在当轮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提交书面申诉材料并交纳申诉费800元,胜诉返还。大会概不受理队员或家长的申诉。
七、赛场纪律
1、凭参赛证进入校园,进入比赛区域。
2、赛场严禁使用手机及一切电子设备,手机响或查看信息第一次警告,第二次判负。
3、保持赛场安静,不得大声喧哗。
4、不得在赛场围观、拆棋。
5、注意安全,不得在校内追跑打闹。
6、八岁以上棋手家长不得进校园。
大会组委会
2013年6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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